跳到主要內容
楓葉工具箱 ToolMaple

加班費計算機

輸入月薪和加班時數,算出平日、休息日、假日各該領多少加班費。

最後更新:

填正常工作時間的月薪,不含加班費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= 月薪 ÷ 30 ÷ 8。

超過每日 8 小時的部分。前 2 小時 1⅓ 倍,之後 1⅔ 倍。

前 2 小時另給 1⅓,第 3 到 8 小時 1⅔,超過 8 小時 2⅔,做多久算多久。

8 小時以內加發 1 日工資;超過的部分照平日加班的倍率。

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出勤。加發 1 日工資,事後還要補假。

加班費合計
445 元
另外加給的金額,無條件進位到元
平日每小時工資額
166.67 元
月薪 ÷ 240(30 日 × 8 小時)
本次加班總時數
2 小時
其中 2 小時計入每月 46 小時上限

依勞動基準法第 24、39、40 條的法定最低倍率計算,假設每日正常工時 8 小時、月薪已含假日當天的工資。試算僅供參考。

每一段怎麼算的
  • 平日 前 2 小時40,000 ÷ 240 × 1⅓ × 2 小時 × 1 天 = 444.44 元
  • 合計(無條件進位到元)444.44 → 445 元

每一列都用沒有捨入的時薪去乘,最後加總才進位,跟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的作法相同。

倍率表(勞基法第 24、39、40 條)
哪一種日子時段加給倍率
平日延長工時前 2 小時1⅓
平日再延長的 2 小時1⅔
休息日前 2 小時1⅓
休息日第 3 到 8 小時1⅔
休息日第 9 到 12 小時2⅔
國定假日、特休日8 小時以內加發 1 日工資,沒做滿 8 小時也一樣1
國定假日、特休日第 9 到 10 小時1⅓
國定假日、特休日第 11 到 12 小時1⅔
例假8 小時以內加發 1 日工資,事後還要補假1
例假超過 8 小時的部分按出勤時間加倍發給2
工時上限與補休
  • 正常工時連同加班,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;加班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(第 32 條第 2 項)。
  • 經工會同意,沒有工會的經勞資會議同意後,一個月可以到 54 小時,但每三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。
  • 休息日出勤的時數要計入這個上限;國定假日 8 小時以內的出勤不算延長工時,超過的部分才算。
  • 平日加班或休息日出勤後,勞工可以選擇補休,但要雇主同意;做幾小時補幾小時,期限由雙方協商,到期或離職時沒補完的,要照當初加班那天的倍率發工資(第 32-1 條)。

加班費怎麼算?時薪乘倍率,倍率看那天是什麼日子

加班費 =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× 倍率 × 時數。月薪制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,勞動部的算法是月薪除以 30 日再除以 8 小時,也就是除以 240。倍率不是固定的一個數字: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與例假各有規定,同一天裡前幾個小時與後幾個小時也不一樣。

哪一種日子時段加給倍率依據
平日延長工時前 2 小時1⅓第 24 條第 1 項第 1 款
平日再延長的 2 小時1⅔第 24 條第 1 項第 2 款
休息日前 2 小時1⅓第 24 條第 2 項
休息日第 3 到 8 小時1⅔第 24 條第 2 項
休息日第 9 到 12 小時2⅔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
國定假日、特休日8 小時以內1第 39 條
國定假日、特休日第 9 到 10 小時1⅓第 24 條第 1 項第 1 款
國定假日、特休日第 11 到 12 小時1⅔第 24 條第 1 項第 2 款
例假8 小時以內1第 40 條
例假超過 8 小時的部分2第 40 條

表裡是「另外再給」的部分。月薪已經包含休息日、國定假日與例假當天的工資,所以國定假日的 1 倍是指多發一日工資,不是只領一倍。第 24 條寫的是「以上」,這張表是法定下限。

先分清楚那一天是哪一種日子

  • 平日:原本就要上班的日子,每日超過 8 小時或每週超過 40 小時的部分才是加班。
  • 休息日:每 7 日有 2 日休息,其中 1 日是休息日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可以出勤,做多久算多久。
  • 國定假日、特休日:法律上合稱休假日。徵得勞工同意出勤,8 小時以內不論做幾小時都加發一日工資。
  • 例假:另外那 1 日休息。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出勤,事後還要補假。

休息日不一定是週六,例假也不一定是週日,要看勞動契約或班表怎麼約定。

實戰教學:算出這個月的加班費

  1. 選計薪方式,填月薪。月薪填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,不含加班費本身。
  2. 每一種日子填「每天幾小時」與「幾天」。每一天都會重新從前 2 小時的倍率算起,所以時數不同的日子請分開算再相加。
  3. 例:月薪 40,000 元,這個月平日加班 2 小時共 10 天、休息日出勤 8 小時共 2 天。平日是 4,444.44 元,休息日是 4,222.22 元,合計 8,667 元。
  4. 第三個大數字是總時數 36 小時,全部計入每月 46 小時的上限;超過上限時,結果下方會出現提醒。
  5. 展開「每一段怎麼算的」,可以看到每一列的時薪、倍率與金額。

不領加班費,改換補休可以嗎

可以,條件有兩個:出於勞工自己的意願,而且雇主同意。平日加班與休息日出勤都適用,做 1 小時補 1 小時,補休期限由雙方協商。期限到了或離職時還沒補完的時數,雇主要照加班當天的倍率發給工資,所以本頁算出來的金額也是補休沒休完時該拿回來的數字。國定假日出勤後能不能改補休、怎麼換算,由勞雇雙方協商,實際作法請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

算出來的數字怎麼拿去對薪資單

  • 對薪資單:先對時薪,再對時數。落差最常出在月薪的哪些項目被算進時薪,以及休息日被當成平日計算。
  • 對出勤紀錄:雇主應置備出勤紀錄並逐日記載到分鐘,勞工可以申請副本,拿來核對加班時數。
  • 留一份:本頁不儲存任何輸入,重新整理就回到預設值。要留存請截圖,或把明細展開後用瀏覽器列印。
  • 再核一次: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系統可以逐日輸入一整週的時數,適合拿來交叉比對。

哪些情況不能直接套這個算法

  • 時薪制、部分工時:超過約定時數但還沒超過每日 8 小時的部分,不算勞動基準法的延長工時。本頁的時薪制不計算例假出勤。
  • 變形工時:依第 30 條或第 30-1 條變更工作時間的,加班是指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的部分。
  • 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:平日因此延長工時的要加倍發給,本頁的平日欄沒有這個選項。
  • 責任制:要是核定公告的工作者並完成書面約定與核備,才能另行約定工時。
  • 公司給得比較多:本頁算的是法定下限,契約或工作規則優於法令時以優者為準。

使用限制與免責聲明

  • 假設:每日正常工時 8 小時、每週 40 小時,月薪制以 30 日、240 小時換算時薪。
  • 時薪的認定:哪些津貼與獎金要算進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有認定空間,這一格填的數字決定全部結果。
  • 只算錢:加班有沒有經過同意、排班是否合法,本頁判斷不了;超過時數上限時仍會列出金額,不代表那樣排班合法。
  • 不含稅與保費:加班費進帳後的所得稅與勞健保不在本頁範圍。

試算僅供參考,不是法律或稅務意見,實際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有爭議可向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,或撥勞動部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。

常見問題

加班費怎麼算?月薪要除以多少?

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。勞動部月薪制加班費試算系統的算法是月薪除以 30 日再除以 8 小時,也就是除以 240。月薪 40,000 元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是 約 166.67 元,再乘上當天適用的倍率與加班時數。例如平日加班 2 小時是 40,000 ÷ 240 × 1⅓ × 2,合計 445 元。

平日加班前 2 小時和之後的倍率差多少?

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,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的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,也就是 1⅓ 倍;再延長的 2 小時加給三分之二以上,是 1⅔ 倍。月薪 40,000 元平日加班 3 小時,前 2 小時 444.44 元,第 3 小時 277.78 元,合計 723 元。

休息日加班只做 1 小時,是不是算 4 小時?

不是,現行條文按實際出勤的時數算。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休息日工作 2 小時以內另再加給 1⅓,2 小時後繼續工作另再加給 1⅔;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另外說明,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另再加給 2⅔。月薪 40,000 元在休息日做滿 8 小時,加班費是 2,112 元。

國定假日上班薪水怎麼算?只上半天呢?

依第 39 條,徵得勞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主管機關的函釋說明,加倍是指當天工資照給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,即使沒做滿 8 小時也一樣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回到第 24 條的倍率。月薪 40,000 元在國定假日上 4 小時或 8 小時,都是加發 1,334 元。

特休那天被叫回去上班,要怎麼算?

跟國定假日相同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4-3 條規定,第 39 條所說的休假日包含國定假日與特別休假,所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特休日工作,工資要加倍發給,本頁把兩者放在同一欄。那一天的特休等於沒有休到,日數怎麼處理請跟公司確認。

例假可以叫員工來加班嗎?

一般情況不行。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,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時才能停止例假,工資要加倍發給,事後還要補假休息,並在事後 24 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。勞動部試算系統提醒,沒有這些事由而讓勞工在例假出勤屬於違法,可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

一個月最多可以加班幾小時?

依第 32 條第 2 項,正常工時連同加班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,加班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。雇主經工會同意,沒有工會的經勞資會議同意後,一個月可以到 54 小時,但每三個月不得超過 138 小時;僱用勞工 30 人以上的還要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。休息日出勤的時數也要計入。

加班可以換補休嗎?補休沒休完怎麼辦?

可以,但要勞工自己選擇補休,而且雇主同意。第 32-1 條規定平日加班或休息日出勤後,依工作的時數計算補休時數,做 1 小時補 1 小時;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。期限到了或契約終止時還沒補休的時數,雇主要照加班當天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。

時薪制或兼職的人,加班費怎麼算?

倍率相同,差別在什麼時候開始算加班。勞動部時薪制試算系統的說明是:超過約定的工作時數、但還沒超過法定每日正常工作時數的部分,還不屬於勞動基準法的延長工作時間。本頁選時薪制後直接用你填的時薪計算,算的是超過每日 8 小時之後加給的部分。

公司說是責任制,就沒有加班費嗎?

不是公司自己說了算。勞動基準法第 84-1 條規定,要是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的工作者,勞雇雙方以書面另行約定工作時間,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,才不受第 30 條、第 32 條等規定的限制。不符合這些條件的工作,加班費仍照第 24 條計算;個案請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

資料來源

算完加班費之後

想知道特休有幾天、沒休完能折多少,用 特休計算機;想看扣掉勞健保與所得稅後每個月實際進帳多少,用 實領薪資計算;被資遣時要一起結清的金額,用 資遣費試算。

相關工具

隱私:月薪、時薪與加班時數都在你的瀏覽器裡計算,不會上傳、不會儲存,也不會出現在網址上。分析只記錄「這頁有人算了一次」以及選的是月薪制還是時薪制,不記錄你填的金額與時數。